又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张小红今天收工早,因为家里没米了,她去街上的米铺买米去了。
王重自己开始煮火烧水,准备煮草头。
关于这些草头,张小红本来是不支持吃的,在她看来这确实是草,吃了会不消化闹肚子。
可是她拗不住王重,最后无奈答应,心想要是儿子尝到草头的味道难以下咽,他肯定就不会吃了吧。
王重很快煮好了草头,味道很清香,里面放了几条被挤干了泥土的蚯蚓,蚯蚓因为体内都是泥土的原因,必须要把泥土挤干净才能吃,味道比虫子还难吃,但是营养很好,而且这种东西都很容易消化。
看着自己的杰作,王重不禁感慨,感觉这就好像是黑暗料理似的。
这时候门打开,张小红笑眯眯的走了进来:“儿子,咱们运气真好。”
“怎么了娘?”
“米铺老板多给了咱们两斤米。”
王重打开米一看,里面有几条米虫,闻着有一股陈味,一看就是陈米,估摸着是店铺里不好卖的米,所以便宜卖了。
“这米虽然放久了一些,但是没有发霉。”张小红说着,笑着道:“猜猜我还给你买了啥?”
王重闻了闻,惊讶道:“是鸡腿的味道。”
“还是我儿子乖,我给你带了一只鸡腿。”
张小红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用油纸包裹的鸡腿,打开油纸,白斩鸡的鸡腿香味一下子飘散出来。
真是香啊。
王重犹然还记得,上次吃肉的时候,还是孙大娘死的头七那天,那天张小红帮忙去弄丧事了,马武叔留着他们吃了一顿,那桌上有一碗红烧肉,他和张小红两人吃了好几块。
原本,孙大娘没死的时候,他们也能隔三差五吃一点荤的,因为她家女婿就是养猪卖猪肉的,家里最不缺的就是猪肉。鱼肉就更不用说了,马武叔经常下河摸鱼,摸了鱼之后孙大娘会拿着鲫鱼送给张小红,说给王小鱼补补身体。
现在孙大娘死了,马武叔也住到了女儿那里,母子俩没人接济,王重都已经忘记了肉的味道。
“娘,咱家没什么钱,你怎么买的鸡腿?”王重抬头问道。
“我在街上的一家酒馆里找到了一个活,帮厨房里洗碗,他们答应给我一个月十五,钱虽然不多,不过他们答应我,客人吃剩下不要的饭菜我可以带回来,以后咱们可以吃得饱了。”
说着,张小红把鸡腿打开,“吃吧,这是老板娘送我的,她人不错。”
“娘,你这么辛苦,你吃吧。”王重摇摇头:“草头我煮好了,很香的。”
张小红一看,心中也是吃了一惊,这种不是草么,没想到煮熟了还挺清香的。
她拿着筷子尝试吃了一口,顿时愣住了,入口很嫩,吃起来比青菜还好吃,根本没有其它野草那种涩涩难以下咽的感觉。
这孩子,怎么好像懂得这么多?
张小红诧异的看了一眼王重,感觉儿子虽然小,但是真的很懂事,回想一下,从小到大好像从不要她操心,很多事她明明没教自己就懂了。
也许,这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张小红暗暗想着。
“砰!”
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踹开,只见王大勇跟死狗一样被扔了进来,门外还站着三个大汉,为首一个人额头上有一颗大痣,进来就瞪了王重和张小红一眼:“大勇,这就是你儿子?”
“是,卓老爷,你带他走吧,剩下的钱,我……我会想办法还你。”王大勇脸上满脸的血污,蜷着身体艰难道。
“哼,虽然瘦了点,不过看起来挺机灵,行了,你儿子我就收下了,去我府上干活!”卓老爷满意点头道。
“等等,你们想干嘛。”张小红护在王重面前说道。
“你丈夫在我赌坊输了不少钱,还问我借了五十两银子。”
“五……五十两……”张小红脸色一白,这么多银子,她这辈子都赚不到,顿时怒视着王大勇:“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银子?”
“借的呗。”卓老爷拿出一张纸,“白纸黑字写着呢,欠我五十两,上面还有他的手指印,我卓福难道还会骗你不成?现在你丈夫还不出钱,正好,他说有个儿子可以抵,我那里正好需要一些奴才干活,你儿子就带我家吧。”
“不行,这是我儿子,你们不能带走,他赌输的,让他自己去还。”
“啪!”
张小红刚刚说完,王大勇站起来一巴掌甩了过去:“男人做事,你女人插什么嘴,特么的我这么倒霉一定是因为你,好哇,我一回来,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我不在家,都吃上鸡腿了啊!”
王大勇拿起桌上的鸡腿啃了起来,说道:“卓老爷,这孩子你就带走吧,他就给你干活,你别客气,他什么都能干。”
王重怒视着王大勇,想了想,连忙喊道:“我有病,你们带着我,恐怕我活干不了,还要传染你们。”
“嘿嘿,小娃子这么小学会骗人了啊,把他带走!”
卓福哪会相信几岁小孩的话,一声令下,身后两个壮汉冲了上来,张小红想要过来拦,可是王大勇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对着张小红就是一顿毒打。
“别抓我,别抓我……”
王重奋力的挣脱着,可是他一个小孩,哪有这些大人的力气大,很快便被抓着带了出去。
“小娃子,别害怕,去我府上,好吃好喝的都有,你每天就给我的饭馆负责烧柴火和洗衣服,放心,我不会亏待你。”卓福冷笑一声,“要是你再不识相,我可就不客气了。”
说完,他拿出一块竹板,恶狠狠道:“别逼我抽你。”
王重心头一凉,果断不再动了:“我听话还不行么。”
“嘿嘿,还挺聪明。”卓福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