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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活着(二合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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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的煎熬,并没有给罗伊斯带来实际上的解脱。第二天顶着熊猫眼,罗伊斯拨通了丽贝卡的电话。

“妈妈,人活一辈子为了什么?”

丽贝卡,罗伊斯这个便宜老妈努力地想想说“孩子,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我依然过得很好。不要想太多,我知道你是一个独特的孩子,你是未来的名人堂球员,而不是大学里的哲学教授”丽贝卡总是这样鼓励着儿子。

没有的到答案的罗伊斯,心有不甘的拨通了奶奶的电话,一个优雅的、七十多岁、美国老年妇女。他想奶奶这么丰富的人生经历,应该可以解答自己内心的彷徨。“奶奶,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老人静静地摘下眼镜,放下报纸,说:“对我来说,就是整理花园,和照顾我亲爱的卡拉,说着抚摸了一下身旁的小狗,当然也包括每周五的礼拜…”

和老人聊了半个小时,罗伊斯很失望,打通了韦斯特的电话:“嗨哥们,在干嘛那?”

“我和艾伦一起在逛街那!怎么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人活着为了什么?”

“哈哈,我的兄弟,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么高深的问题了,这个我从来没有想过,对我现在来说,活着就是为了和艾伦在一起”韦斯特哈哈的大笑,还在电话里给艾伦解释罗伊斯抽疯式的问题。电话里能听到艾伦很甜蜜的对韦斯特说:“亲爱的,我活着的也是为了能够和你在一起”

罗伊斯对他俩的甜言蜜语没有一点兴趣,挂了电话,给自己的大学教练、以前的好朋友纷纷打了电话。得到五花八门的答案,有人为扬名立万,有人为腰缠万贯,有人为万花从中过,有人为了全人类的幸福生活…

没有一个能引起罗伊斯的兴趣,他觉得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这样去考虑人生的意义;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想自己这样钻牛角尖…

混混噩噩的罗伊斯,觉得房间太局促了,打算出去走走。

黄昏的阳光撒在对面的玻璃上,一出门就反射到罗伊斯脸上,让罗伊斯有种眩晕的感觉。

隔壁墙上爬满了怒放的蔷薇,淡黄色、粉红、紫红,兴许是主人刚刚撒过水,花瓣上还能看到晶莹的水珠,微风一吹,美丽的水珠,溅落在地上摔的粉碎。罗伊斯觉得自己就是花瓣上的水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gaever。

路过隔壁家的草坪,女主人拿着水管在给草坪浇水,从侧面可以看到七彩的小彩虹,层层叠叠煞是好看。罗伊斯觉得自己的命运就像彩虹一样受人控制,一旦关上水管,彩虹立马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几颗无花果树,果实累累,很多枝桠都伸出了墙外,罗伊斯想过去看看。突然墙头窜出一只灰黄色的大狗,吓了罗伊斯一跳,幸亏有墙挡着,否则后果难料。

大狗嗡嗡的作势扑咬,罗伊斯紧紧的盯着大狗做出发怒的动作,一人一狗持续了好几分钟。最后狗实在招架不住犯病的罗伊斯,噢噢叫了几声退回去了。

打败狗,摘得无花果,并没有让罗伊斯有一丝一毫的快乐。没有理会主人家是否会喷农药,也没有擦拭,直接把无花果送到嘴里,咀嚼了起来。甜不甜不重要,香不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罗伊斯已经失去了味觉。

蹲在一家超市前,望着互相打闹的放学儿童,三三两两有说有笑,想起小时候《为中华之崛起而读》那篇课,那时候罗伊斯上课捣蛋,语老师还教训他说:“烂泥扶不上墙,也没指望你学习周伟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也没让你学华罗庚当科学家,你家穷的叮当响,你最起码像里的这些小孩一样,赚更多钱,当个富家翁也行啊。你上课调皮捣蛋,下课欺负女学生,你将来就是社会上的渣子,能讨到媳妇就算有出息了,你给我滚出去”。自从那以后,罗伊斯有所收敛,由于确实不是读的料,怎么努力也只能在班级里混个中游。要不是父母非得逼着读高中,罗伊斯早都辍学了。在帝都搬了三年砖,也后悔过当初没用功读。但是让罗伊斯像周伟人、华罗庚那样,实在是办不到!

想起以前读时候的经历,罗伊斯又想起儒家“立德”、“立功”、“立言”。当时学习的时候,就觉得不现实,后来在社会上为生活打拼身心憔悴,就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什么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罗伊斯来说,没有一盘红烧肉来的实在。公交车上经常讲尊老爱幼是中华明的传统美德,对罗伊斯来说搬了一天砖,累的要死,能躺着绝不坐着。凭什么我衣衫不整,沾满灰泥,还给光鲜亮丽的、雍容典雅的人让座位。曾经罗伊斯还想投身军队,像岳飞一样精忠报国,当在县城武装部,得知当兵还要交2万块钱的时候,罗伊斯再也没有为国戍边疆,保家卫国的想法了。至于“立言”:罗伊斯自嘲的笑了,虽然爱读,无奈高中毕业,能把网红词搞明白,就不算和社会脱节了。

街上逛着太无聊,不认识一个人,缺乏老家那种亲热劲,罗伊斯垂头丧气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再次路过无花果树,从院子的门缝里,罗伊斯看到一个坐着轮椅的小男孩,在夕阳下津津有味看。熟悉的一幕,突然让罗伊斯想起了史铁生,一位坚强的残疾作家,以前曾给罗伊斯很多精神上的鼓励。

他曾说过:“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不知道我的节日什么时候降临,哦,对了,我为什么不能像史铁生那样,坚强并快乐的活着。既然人都要死,痛苦也是活,快乐也是活,为何不让自己活的更好一些呢?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可是所有快乐都是短暂的,所有得到都将会失去。谁也别劝我,我******对什么都不在乎了。路边疾驰的小车差点撞到罗伊斯,一位白人大叔,骂咧咧的,“你找死呀,过马路也不看车”

罗伊斯根本就不想搭理这种虚幻的人物,他觉得自己就是游戏中别人设置好的角色,什么时候死,又有什么意义?反正早晚都要死。人生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你丫的开车了不起啊,来啊,来撞我呀,我早都不想活了。恨恨地瞪了白人大叔一眼,竖了个中指,慢悠悠的走向路边。

也许是忌惮罗伊斯的高大,也许是看出罗伊斯的不正常,白人大叔并没有下车和罗伊斯理论,骂咧咧的开走了。

罗伊斯突然觉得孤单、恍惚、虚无从心底全部涌上来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自己埋没了。这个世界,全******全都是浮云,就好像走进了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世界,里面白茫茫一片,什么都没有,抓不住,走不动……

不知道怎么走回房间的,罗伊斯穿着鞋子躺在床上,不断的呻吟,叹气,他时刻觉得下一秒这个世界就没有了,下一秒自己就消失了,下一秒…

从五点等到八点,世界还没有毁灭,自己也没有消失,只是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打开冰箱拿出牛奶、面包、肉干、水果,胡乱的塞满肚子。打个饱嗝,一种满足感悠然而生。然而没有持续半个小时,刚刚的满足感就消失了。

简单平实的日常反映给罗伊斯带来一些启发。痛苦就像肚子叫,难以忍受;快乐就像吃饱饭,打个美美的饱嗝;因为人会消化,所以人也会饿,饿了吃饭,吃饱了满足。人生也是这样,今天快乐,明天痛苦了,就像吃饭、饥饿一样是人活着的一种状态,也是确定自己活着的一个证据。世界上这么多大,美食这么多,何必念念不舍昨天韭菜馅的饺子,何必念念叨叨隔壁餐桌上的宫保鸡丁。

罗伊斯觉得自己好像开窍了,突然觉得喜怒哀乐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没必要,跳出五行外、不在天地中。也没必要像老子、释迦牟尼等满天神佛那样,去追溯宇宙本源…

觉得饿了就吃饭,吃饱了就为下一顿找吃的也挺好。自己本来就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人物,没必要像伟人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也没必要非要按照“立德”、“立功”、“立言”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更没有必要去思考世界的本源,他只需要好好的体会生活就够了。快乐与不快乐,失去与得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好好的体会过哪些快乐,哪些美好。

不知道何时想起蒂姆?明钦说过“我在一开始就说过人生毫无意义,这并不是一个轻率的论断。我认为在138亿年的随机事件造就的一切中寻找意义非常荒唐,好像宇宙对人类是有意的一样。但是,我并不是虚无主义者,我甚至不是犬儒主义者,实际上,我是个浪漫主义者,而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浪漫:人固有一死。人生有些时刻会让你觉得无比漫长,令人心力交瘁。有些时候你会开心,有时你会悲怆,然后你会变老,死去。我们的存在是如此空虚,对此只有一种有意义的应对方式,那就是填满它。不是鳕鱼片(fillet),而是真的填满它(fillit)而填满它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多的去学习新的东西,为你正在做的事情感到骄傲,有同情心,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想法,跑步,对一切充满热情。此外还有爱,旅行,酒,性,还有艺术,孩子,奉献,登山等等一切,你懂的。你这毫无意义的一生,是多么令人兴奋啊”

尽管人最终要走向死亡,但是不妨碍我们在有限的生命里,不断的去体验和追求幸福,哪怕我们得到了,会失去。哪怕注定开怀大笑后会哭泣。都不妨碍我们不断的去追求。人生的意义在于我们不断的充实她,这就是生命的魔力。想到这些突然感觉自己轻盈了起来,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种舒服。就像游戏突然通关,再回过头看世界,就有“嗖的斯内(原来如此)”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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