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阳光真好,真是温暖舒适的午后啊。
黎星懒洋洋的靠在栏杆上,半眯着眼睛,似乎没骨头似的,慵懒到了极点,仿佛这世间没有能让他在乎的事。
就连楼下的喧哗都没能将他吵醒。
轻柔的阳光照射在他身上,浅紫色的华丽衣袍下露出雪白如玉的肌肤,蝶翼般浓密的睫毛也在眼下投射出一片阴影,左眼眼角一颗浅褐色的小痣在轻颤的睫毛阴影中若隐若现。
他美得,仿佛神明的心血凝聚而成。
连澄走上楼,推开门纳入眼帘的便是他这副样子,当下便晃了晃神。
无论见过多少次,都不得不承认,黎星很美。
他的美是那种不容置疑的美,能令人瞬间失去思考能力的美。
极具冲击力。
连澄活了三十几年,见过的美人如同过江之鲫,在这芙蓉馆中自问早已是心如铁石,但他每次见到黎星,总是忍不住为之失神。
让人觉得,为他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他不由感慨,拥有这副容貌,是上天的宠爱与恩赐,注定被人觊觎,永无宁日。
如果无法保护自己,那就注定是一种罪与枷锁。
“你还真是悠闲,不怕三日后的择客吗?”连澄担忧道。
黎星缓缓睁开眼,眼波流转,红唇轻启,嗓音软软糯糯娇嗔道:“不怕,我知道爹爹疼我。”
他笃定又娇气的样子,真是可爱啊, 连澄眼神一暗。
上前去整理他鬓角的碎发,手指有意无意划过他的脸庞,无奈叹息道:“虽然爹爹疼你,但也庇佑不了你一辈子啊,你还是得尽快找一个靠得住的恩客,将来少吃些苦头。”
芙蓉馆,盛京最大的青楼,无论是馆里的姑娘还是公子都远远强于其他馆,因此在盛京数十年如一日长盛不衰。
并且也是唯一一个养娇奴的绝佳之地。
由于大周男风盛行,所以也盛行给达官贵人养娇奴。
所谓娇奴,以前主要指从小不见生人,犹如关在深闺,经过严格训导所培养起来的,干净并且会服侍人的美貌女子。
现在因为大周风尚,所以大部分娇奴是男子。
黎星便是芙蓉馆的秘密武器,连澄精心培养了十年。
经过无数珍宝所培养起来,连澄此生最得意的作品,三日后便可让这绝世珍宝现于世人眼中。
他在芙蓉馆里能默默无闻平安到今日,全是连橙的细心维护,周全保护。
不过这样的美人,无论谁得到,都会藏于深院,从此不见天日吧。
“爹爹骗人,既然疼我,还要卖了我。”黎星嘟起嘴,不满道。
连澄心里一痛,赶忙解释道:“当然不是,宝贝星儿,你是奴籍,尽管爹爹已经尽量护你了,将你偷偷养在这,但现如今你渐渐成年了,爹爹藏不住你了。”
“若是将你留在芙蓉馆,只能接客最好的出路就是找个有权有势的人,这样才能庇护你一生。”
手捧起黎星的脸,轻声劝导:“乖,听话,按爹爹教你的,到时候抓住男人的心”
“放心,你的模样,没有人会不爱你,利用他脱了奴籍,再多囤些钱财护身,将来就算是老了,也有个安身立命之所。”
“星儿,这是爹爹能为你想到最好的出路了,这都是命啊,认命吧”连澄叹息道。
认命吗?黎星暗暗咬牙,心里恨极了这两个字
不! 我才不认呢! 凭什么 !
凭什么我生而为奴! 我呸 !
凭什么!我就得拥有这样的人生!就得接纳这样的人生!
如果这是我的命。
那我不认 !
绝不认! !
黎星抿紧唇,赌气将头转向窗外,楼下的喧嚣声越来越大,吵得人烦躁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