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太意外。
刘诗雯提着材料和伞走到人事办公室门口的时候,阳光正从窗沿退出去,她眯起眼睛来向窗外天空望了一望,看见冬日厚重的云层正拂过太阳。
人事办公室的门是虚掩的,门上还挂了块牌子“工作时间无需敲门直接进”。出于礼貌她还是缓慢推了门进去,没发出多少噪声。
然后她就一眼看到张继科。
他坐在等候椅上,裹着羽绒服翘着二郎腿,鸭舌帽压得低低的。虽然看不见正面表情,但显然因着什么缘由有些不耐。打火机已被他握在手心里,他另一手在口袋里摸着,大概是在找烟盒。
她没想多的,自然而然冲他打了声招呼。他显然因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受到惊吓,回头看她时那打火机脱出他手心,越过他膝盖,最后骨碌碌滚到他脚边。
遇到他,其实倒也不算太意外。他们这一批退役的人在退役仪式之后都是各自忙着各自的事,退役材料什么的平日接到通知难免就不放在心上。但今天是退役材料上交的截止日期,想来人事办公室会是爆满,她赶了个早,路上还在猜会不会遇见马龙。推门却见他,意外,但也不那么意外。
“吓我一跳。”他说。
刘诗雯只是笑,和他寒暄几句之后又替他捡打火机。他几乎立即卸了二郎腿,他当时惊恐的表情和手势就像她下一秒就会一屁股墩儿坐到地上导致流产——真是想多了,哪有那么金贵。
不过她身边的人自从她怀了孕之后就都这样大惊小怪,尤其是她丈夫。不让她自己动笔填材料也就算了,她来送个材料也要亲自当司机。男人就是事多。
于是她脚踩油门溜了——真踩,她自己先开车过来了,没等她丈夫。她性子急,三十多年都是这个急脾气,这辈子怕是改不掉了。
刘诗雯回了回神,扶了腰缓缓坐下,顺嘴问身边坐着的张继科:“谢主任人呢?他不在么?”
“开会去了,半个钟头之后回来。”他答话时心不在焉的,像是心情不大好。
房间里忽地陷入一种静谧,暖气片发出滋滋的微弱响声,墙上的钟表在勤勤恳恳滴答作响。她坐得离他不算远,还能够听到他时轻时重的呼吸声,这种氛围她挺熟悉,她几乎立即意识到也许他正在酝酿着一番话要对她讲。
他果然开口了,是问她丈夫的事,她礼尚往来,也问问他最近在做什么。答案在意料之中,是在忙工作室和公司的事。
他说话时小动作很多,一会儿挠挠鬓角,一会儿又去拨弄打火机,瞧上去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旁人也许会觉得是他习惯本就如此,但不是的,她确切地知道是因为她在跟前,这让他不大自在。
这世上有人太了解你,有时不是什么好事,你太了解一个人,有时也不是什么好事。比方说眼下,凭借对着他十多年以来的了解,她就清楚地知道他在紧张,而那种紧张显然具有一种传染性,让她也跟着有些不自在起来。
“婚礼办得还好?”他这样问,语气有些晦涩。
“好,都挺好。”她这样回答,尽力让他们之间的谈话轻快一些,“那天菜色不错,冷碟里有辣椒圈和拍黄瓜,许昕当时都说,要是你在,说不定就能全干完了。”
而后他便倏而沉默下去,她疑心自己失言,回味回味刚才的话却觉得没什么不妥。房间内暖气开得足,熏得人有些昏昏欲睡,各色声响在静默中愈发清晰。她无意让他不自在,也为这有些尴尬的气氛不再延续,于是撑了腰站起来:
“这么坐着腰不大舒服。一会儿谢主任来了跟我讲一声儿,我出去走走。”
门被带上的那一刻,她也从刚刚那种尴尬气氛中得到解脱。总局从办公室到走廊都装了暖气片儿,走到哪儿都挺暖和,高层的冷风无遮无挡刮到窗上,将玻璃窗面击得振振作响。
她叹了口气,抚了抚肚子,突然想到结婚那天在饭店里,那时常晨晨,车晓曦她们前呼后拥地给她提婚纱裙摆,乌泱乌泱一堆人要簇拥她上化妆间去。酒店的走道里铺了红毯,红毯两边是用多色玫瑰,蔷薇与绣球花扎成的花架,女宾们一路说说笑笑,推推搡搡,好不快活。转了个弯便看到马龙一家从大堂走进来,她眼睛尖,跟马龙打过招呼后一眼就看到他手上拿了两份红包,便和左右调笑起来:?
?“龙哥是我亲哥,人家都包一个红包,他一人给我包了俩。怎么,是你和嫂子一人给我一份么?”
马龙也在那边笑,只说:“没,我替别人带的。”
一直依偎在马龙裤腿边的马里奥眨巴着眼睛,重复了一遍他爸爸刚才说过的话:“不是哦!是我爸爸替继科儿叔叔带的!”
童声清脆,这世上只有孩子讲话是百无禁忌的。在那种场合下虽然算不上禁忌,她当时毕竟也向他发了请帖——但大剌剌拎他出来讲还是对于知晓他们过往的人都有些尴尬。
她愣了片刻,下一秒便笑起来,问马龙:“哦?他自己不来么?有急事?”
马龙答她:“是,他有急事儿。”
她微微颔首:“那当然是自己的事重要。”
于是这场对话便结束,一切如常,甚至都算不上小插曲。她那天忙得很,早将这事件碎片忘到了脑后,今日见他,倒是突然记起来了。
有种说法是,人不会真的忘记什么事情,只是人脑有时和手机电脑很像,也分运行内存和储存内存。平日里大脑为了完成日常事务只会开启运行内存去记忆当下的事情,但过往的记忆并非就真的就消失不见,它们只会像宇宙中暗物质那样悬浮在脑海中。一旦被什么人或什么事触发,便会像冰山理论中的海水被抽干,露出冰山在海平面以下的庞大躯干来。
其实在看到他的那一刹那,说内心毫无异样那完全是在骗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最好还是别自欺欺人,对着自己还撒谎才是真的心里有鬼。现代人往往对感情的判断有一种一刀切的粗暴,好像恨不得把人怼进一版版的冰块格里,必须泾渭分明,必须非黑即白,孰不知那种只有1和99的世界观是件很可怖的事。人并非草木,不太可能真的把一个朝夕相处了十多年的人忘得精光。人的感情世界也本就混沌,可以说,一个人认识多少人,她与人之间就有多少种关系。而他很显然是她生命里比较特别的那个。
她很聪明,他问她的丈夫,又问她的婚礼,自己又不来,她就知道他还没彻底放下。
她觉得有些难过,为他。
她从前以为他很早就走出来了。
此刻刘诗雯坐在走廊里的休憩椅上,盯着窗外忽然而至的小雪发呆。
细细想想,若是要回顾平生,的确就绕不开张继科。要回想这个人,要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结束也是个难题。她自己不太记得他们是怎么混熟的了,只知道是0年的事;她也不太记得后来他们是如何渐行渐远的了,只记得彻底分手的那一晚下了场暴雨。
记忆是混沌而毫无章法的,尽是些碎片,她从前是不敢条分缕析的,怕难过,后来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如今再回想,轻飘飘又朦胧,竟然像上辈子发生的事,又像是在旁观别人的故事。
年纪太小的事不必再提,她猜自己在13岁出头那会儿就喜欢上他了,以致于后来他被退回省队还要打电话发信息给他,说了什么,记不很清了,大概就是想他回来;他走的那会儿,哭了么?好像哭了,还蒙在被子里努力不让丁宁发现来着。
常晨晨那时问她:“你到底记挂他什么呀?”她圆圆的脸蛋上满是疑惑,因为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见了他就想绕道走。他那时性格太刺,叛逆,反骨,张扬,先前在一队里的时候就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儿,还常常和教练不对付,受了罚依旧我行我素。刘诗雯想了想,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含糊道:“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和他聊的比较来。”
也许是记挂他给她抢的那二两红烧肉,也许是觉得他打球好看就这么走了有点可惜。
后来他也确实打回来了,中间的辛苦不必多说。一根电话线和两年的休息日下午能让她知晓所有的来龙去脉,也能让她知道他所有的不甘与失落,野心与抱负。作为朋友,她那时好像也只能为他做这些了。
她觉得他挺厉害,那么难,中间那么多波折,他都挺过来了。
印象最深刻是他跟她表白的那天晚上,那是个下着雪霰的冬夜,地上薄薄累积了一层雪。他站在雪地里,目光灼灼,一字一顿对她道:
“我一直都喜欢你,从两年前开始就是,我觉得今后也还是会。”
“刘诗雯儿,咱俩在一起吧。”
她虽然自小就主意大但还没大到敢挑战队规,她还想:这世上怎么会有人刚一归队就再次违反队规啊?但他的态度很坚决,大有她不答应就不放她回宿舍的气势在。那天实在太冷了,而且也太晚了,于是她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
如果她早知道一上这艘贼船就会折去小半辈子的时间,天气再冷时间再晚,哪怕不住吸溜着鼻涕也要再多考虑一会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