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自己人,芯片也说这两个都能调节基因,周世雄毫不吝啬的给两人输入一百个机器人。毕竟调节基因不是简单的事,不可能几十秒完成。吃过午饭,周世雄带着两个跟班来到象栏,他打算在这里盖个小楼,既能给大象遮风挡雨,自己也算有个窝。
“少爷,这里不太合适吧。”刘秀才当然不希望周世雄住在村外,既不安全又脏,实在不是好选择。周世雄却不这么想,安全?有五头大象保护,哪儿都比不上这里安全,说到脏,把竹楼盖大一点,自己住临江的一边,啥味道都没有,干净的很。
见周世雄坚持刘秀才也没辙,打算回村召集村民帮忙。说是村民,除了几个人是自己搬来的自由民,大部分都是刘秀才的奴隶。只不过刘秀才待人不错,没有像其他奴隶主那样对待他们而已。周世雄拒绝了刘秀才的好意,只是让他提供砍竹伐木的工具,他想自己动手建竹楼。
周世雄这么做倒不是为了爱惜刘秀才的奴隶,而是为了给自己留点时间,他打算在建竹楼这段时间想好今后的去向。
刘秀才提供了两把斧子和一把单手锯,全铁的斧子让周思和周武非常眼馋,两人一人抱着一把斧子好像抱着宠物。这里几片山地都是刘秀才的,按照他的说法,少爷想怎么地都行。
周世雄虽然没建过竹楼,等他把竹楼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建竹楼对他来说已经没有难度。三个人直接爬上村后的小山,周世雄估算了一下距离,在树木比较茂盛的地方开始伐木,两兄弟则去了靠近江边的山脚砍竹子。
刘秀才给周世雄的锯子是木匠用的单手锯,用来伐木有点不趁手,不过周世雄见两个小家伙那么喜欢斧子,也就没开声换过来,将就着用。反正他没打算尽快建好竹楼,毕竟今后的去向这种大事还是想清楚比较好。
一边想着心事,周世雄一边不紧不慢的锯着树,等他回过神,身后已经倒下了十几棵大树。“咦?我怎么不觉得累?”按说锯了这么多比大腿还粗的树不应该这么轻松啊?周世雄有点不相信,可不管怎么动手动脚都觉得身心舒畅,一点疲劳的感觉都没有,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计算了一下,周世雄发现锯多了,可就算多了也不可能种回去,那就当做家具的材料吧。周世雄一点都不觉得惭愧,拎着锯子找两个小子。两兄弟做惯了活,手上有了好工具,砍竹子那叫一个兴奋,周世雄锯了十六棵树,他们每人都砍了二十多根毛竹。
“好了,先绑好,一会用大象拖回去。”交代完两兄弟,周世雄走回山下,挑了两头成年公象,用绳子编了一个巨大的项圈,挂在两头象的脖子上。周世雄的手艺很不错,两头象的项圈非常合身,不但周世雄满意,两头象也很满意,用鼻子抚摸着周世雄,时不时的叫两下。
有大象帮忙一切都简单了,不到天黑,树和竹子都运到山下,周世雄和两兄弟把树木的枝桠清理好,树叶都归了大象,这结果算得上是皆大欢喜。
刘秀才过来找周世雄去吃饭,见到两头大象脖子上的绳索项圈非常惊讶,平时使用大象拉东西也是把绳子绑在象脖子上,但只要拉上几趟,象脖子就会被磨伤,周世雄用大象拉了十六棵树回来,两头大象的脖子连个红印都没有,这种项圈太好了。
周世雄没办法向刘秀才解释受力面积和摩擦的相关原理,只能淡淡的笑着,貌似高人的接受刘秀才的崇拜。刘秀才不得不崇拜他,一个下午砍十六棵树,这种速度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说过。周世雄好奇的问周武,他哥哥一天砍几棵树,周武伸出一个巴掌,再加上一根手指。
周世雄想,这两兄弟才十五六岁,哥哥了不起十八岁,跟自己这个成年人比还是有点差距,也就没当回事。吃过晚饭,两兄弟被刘秀才拉回家住,按照刘秀才的说法,既然他们两个是家主的仆人,就应该跟自己一个待遇,所以,以后都在他那住就行了。
周世雄不在意这些事,坐在火塘边看着火苗,继续想着心事。下午周世雄已经问过自己,学那些小说里的穿越众称王称霸改变历史,还是老老实实的找个安全的地方过日子。称王称霸周世雄也想,布种天下更是他的最爱。前提是他是个读者,代入小说猪脚的故事中歪歪一番当然很好。
问题是他现在成了穿越众的一员,要在明朝开始新生活,经过盘点,周世雄除了会驯兽,在加上莫名其妙的治病本事,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呢?
超越古人的见识?数理化知识?见识说有的确有,但那些见识也只是见识,对自己在这个时代生存有多大帮助却未可知。数理化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像其他穿越众那样造玻璃、造水泥、弄火枪大炮,周世雄自问没这个本事。
那么自己还有什么优势呢?对历史细节的不了解,想攀棵大树来乘凉都有问题,还想称王称霸恐怕没那个机会了。如果依靠神奇的治病能力,倒是可以在全世界都能混口饭吃,既然称王称霸被否决,那就先稳定下来,把神医的名号打响,用这个本事赚第一桶金吧。
想好了今后的方向,周世雄第一次放松心情安静的睡了。
接下来几天周世雄带着周思周武,在刘秀才的指导下开始处理木材。原来新砍的树不能直接建房,还要阴干脱水等等。竹子也要处理,不然很快会生虫。结果几天的砍伐成果,在刘秀才大方的拿出合用的材料后都交给刘秀才处理。接着,周世雄三人就开始跟着两个竹木匠学习制竹篾。
周世雄学的很快,应该说是飞快,两个竹木匠示范过没多久,周世雄就能做的一模一样。刘秀才一直跟着观看,对周世雄的学习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同时也非常上心的把珍藏的籍搬到周世雄的小楼里,并且配上金贵的油灯,让周世雄晚上消磨时间。
这个借口周世雄无法拒绝,晚上那么早睡的确对他是一种折磨,既然刘秀才一番好意,周世雄也开始学习繁体字。经过这么多天,周世雄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产生怀疑,如果仅仅是视觉记录器的作用,看过记住自然没问题,但动手能力这可不是说记住就能做好。而事实上,周世雄的动手能力比穿越前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就拿写字来说吧,穿越前周世雄写钢笔字都跟蝌蚪差不多,用的少自然写不好。可现在学毛笔字,第一遍写也是蝌蚪,第二遍写就算得上是狗刨,第三遍写用狗奔来形容可能不合适,用鱼入水鸟飞天来形容就差不多了。
练习了几晚毛笔字,周世雄抄写一本中庸送给刘秀才,而刘秀才珍如拱璧。“少爷真乃神人,才写了几天的字就能达到如此境界。要不是老奴亲眼所见少爷学字的过程,绝对无法相信少爷只写了几天字。”
周世雄非常喜欢这种被人吹捧的感觉,为了多听几次这种吹捧,在建房这段时间里,他把四五经都背熟,每本默写一份送给刘秀才。当刘秀才拿着厚厚的一本手抄周易时,已经说不出吹捧的话来。全村唯一的一本周易在自己的架上,手上这本不用说,肯定是周世雄默写下来的。
先不说内容对错,只看每一个小楷字之间精准的间隔,跟别人说这本是手写的肯定没人信,说印的保证各个点头。
“少爷,老奴再劝一次,去中原吧,以少爷的能力,别说秀才举人,考一个进士绝对不困难。”刘秀才的恳切让周世雄有点意动,在这个时代,有身份和没身份差天共地。而一个普通人想鱼跃龙门,科举是最快的途径。
“刘老,科举考的是八股,我还不知道八股该怎么写呢,你这话说得有点假啊!”周世雄打算用插诨打科跳过这个话题,刘秀才却摇摇头,“少爷,八股不难,只要基础打好,八股一点都不难,不信你拿这些老奴的习作看看,不出三天,少爷肯定能写出比老奴更好的八股。”
既然刘秀才这么有信心,周世雄也不好试都没试就掉链子,结果等他看完这些八股的范,真的就会写了。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些东西初一看好像很复杂,其实跟现代的命题作一个尿性。写过论的人根本不用担心玩不转。
真正的难度在于把自己的话用言写出来,这一点对周世雄来说才是真正的难点。解决的方法也简单,看,看大量的,学习别人怎么用言说话,等到任何一句话都能用言来说的时候,就代表合格了。
这种事说说当然容易,但真要做到却千难万难。就像现代人学外语,各种语法用词已经总结出来,只要学的人认真记忆就能学会。事实上,这种闭门造车的方法很难教出真正学好外语的人,最多是教出一些会写不会说的哑巴。
在明朝人的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谁开口之呼闭口者也,大家说的就是白话。也就是说,周世雄学习言只能依靠读,想在日常磨练没有相应的环境,事倍功半是肯定的。所以,天才的学习能力第一次失效,周世雄的言学习进度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