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他心情很好时,他的运气也会水涨船高——生活嘛,总得开心一点。
他路过一家小店,走了过去,没有怎么在意。
等等,他又倒着退了过来。这家店是个什么店来着?
酒馆?
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家伙今天又是练习飞剑,又是帮忙寻找,还没怎么填饱它呢。
“咕噜噜~”
你看,发表抗议了吧?
进舔了舔嘴唇,摸了摸肚子。只是尝一尝,应该不算消极怠工吧。
就尝一尝,不干别的。进犹疑不决了好一会儿,又是跺脚又是搓手的,终于说服了自己。
只是,有一个女孩难保不在遭受生命危险,自己这样,真的好吗?
于是,他有些悲壮地走入了酒馆。对不住了,填饱肚子才是第一位的!
找到一个位置坐下,进喊道:“店家,上菜!”
“诶,好嘞!”一个小二用沾满油污的手抹了抹衣服,走了过来。
“这个,这个,和这个,那个,这个也要。”进指指菜单。
说好的只尝一口呢?
“好嘞,您等着!”小二有些兴奋,这是遇到大客户了啊。
上好菜,进风卷残云地吃完后,甩下一颗碎银,潇洒地转身欲走。
没办法,咱就这么壕!
起身的瞬间,进瞟了一眼餐桌,登时就是一愣。因为——
他看到了一小块干涸的血迹。血迹干透了,根据颜色推断,应该是一两天前留下的。
联想到自己的运气,进激动了,这不就是天降的线索吗?时间也对得上,果然,我是天生的侦探,他有些自得地想到。
“天人合一,显露踪迹。”进手掐法决,一手指着血迹。
浅粉色的光束从血迹上伸展出来,转了一个弯,比了一个心形后(我也不知道为何进的招数都那么骚气),向外扩张开来,一路穿过酒馆大门,向街上延伸过去。
进激越地转身,向着街外奔去。
浅粉色的光痕流转不停,沿着街上飞出一段距离后,戛然而止。
进没有灰心,反而是更加激动了。这难道不是最巧合的事情吗?正好证明了有修士参与其中!
进转身,回到酒馆处。他想要问一下关于这一小块血迹的线索。
进嘭的一声撞开酒馆大门,风尘仆仆地冲进内里,大喊着:“小二,小二呢?老板,老板在吗?”
这一声吸引了所有酒馆内的人们的注意,一时间,吵闹喧腾的酒馆都一下子安静了许多。
进没有在意,而是盯着正在端菜的小二。
“这个位置上,前两天坐过什么人?”他指指刚才所坐的位子。
“客官,我也不知道啊!”
“我知道!”
进循声看去,一愣:
“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