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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组建佣兵团 (第1/3页)

有伴君如伴虎这一说是因为君王会因一些错误狠杀臣子,现在甘索和星则渊所处的处境和这个词语差不多,他们就像跟着一把对准自己心脏的剑前行,只要他们的步伐加快或减慢,锋利的剑就会刺穿他们的心脏。

穷凌总是自称“小爷”,他实力超强,速度和实力都在星则渊和甘索之上,而他究竟是谁?这还是个迷!

一直走了两天,出了巴中城后,这是他们唯一来到的城市。星则渊和甘索很快去购买所需要的东西,穷凌没有理由的一直跟着他们。

“我去趟便所!”

“我也去!”

穷凌看着四周这么多人,无所谓的点了点头,刚褪去稚气的面孔望了望四周,哪儿人最多,他就去哪。

“这个人跟着我们不散了?”

星则渊有些纠结,两天的时间穷凌除了吃东西之外,平时话很多,几乎什么都问,就像是一个好奇的孩子。但是这和他的长相和年龄,实在不符。但是当星则渊想起白皙的刚成年的男子坐在尸堆上,高空中还盘旋吃腐尸的秃鹫时,他就一阵心悸。

“不知道啊!这儿人多,我们把他甩掉!”

“要不我们现在就走?反正我们东西都买齐了,直接走吧?”

“好!”

出了便所,星则渊和甘索背起背包,挤到人最多的中心大道,想穿过城市从北门离开。

“小心一点,不要说话,低着头!”

“好!”

星则渊和甘索心里有些忐忑,因为那一幕实在太吓人了,就像是在乌鸦的叫声中前来索命的死神。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

甘索一边拨开前方的人群,一边对身后的星则渊说道:

“走快一点!”

“好!”

星则渊有些害怕,他怕自己和甘索死在穷凌足下,他还有自己要做的事,可不能这么就死了。

“你们去哪啊?”

在人群中穿行的星则渊和甘索像是两条在河流中横冲直撞的鱼,在他们快速的移动时,前方一侧突然迈出一双藏青色的帆布鞋,鞋上是一条黑长裤,还有一件从来不会脏的白短袖。

因为怕被发现,所以星则渊和甘索一直半低着头走,比星则渊两人都要高的一米九的穷凌站在甘索面前,一股无形的压力遍布甘索全身。

甘索从未如此胆怯,他感觉自己在穷凌身前,就是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见到了一只可以隐天蔽日的神鸟。不止他,还有星则渊也这样,他们看着穷凌,又想起那个场景。四周都像是凝固,星则渊和甘索的呼吸变得沉重,心跳开始加速时,穷凌问道:

“我们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嗯!”

“那走吧!”

走到大街边,这里人很多,但是还是有他们三人站脚的地方的。

“穷凌,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星则渊看着甘索,甘索的生活经验比星则渊丰富,所以对这种事情没有一直胆怯下去。星则渊内心真的害怕,但甘索不同,甘索反而有些幸运,他以为爱玛走后,他再也不会有这种胆怯的感觉了。但是他还是心生畏惧,这种近乎本能的反应,让他感觉自己还是珍惜生命的。

“什么?”

甘索直接问道:

“你为什么跟着我们?”

甘索觉得,可以一口气战胜四十条二阶鬣狗和一头四阶灵鬣狗的人,一定可以发现他们的心思。

“我需要不断移动,不能一直待在一个地方,至于为什么跟着你们嘛……”

星则渊觉得下一刻他移动过眼神,就会射出强横的激光击杀他和甘索,但是穷凌没有,他只是淡淡的说道:

“我只有和人一直站在一起,才不会有事,你们是不错的人选。”

“你的话是什么意思?有很多佣兵都和我们一样四处奔波,你可以去找他们!我们实力太弱,还没有组建真正的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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