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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帮是哈林区最大的帮派,作为老大,约翰·布朗拥有着不错的战略眼光以及捞金手段。
和普通的黑帮老大一样,约翰靠大麻,或者皮条客生意起家,成立黑手帮的最初目的为了和人挣地盘,毕竟只要稍微过界,在哈林区这种地方打起来太容易了。
黑人的基因里充斥着莫名其妙的暴力因子,当然,他们也非常容易控制,一点大麻,一个价值一千美金的乌克兰女人,就可以让他们对你俯首帖耳,丝毫不在意你的肤色。
发展到现在,整个哈林区的夜晚都属于约翰,当然,上头那位不算,毕竟那位大佬平时也不会过问地盘的事情。
只要每月按时交钱。
毒品、女人和保护费,这是大多纽约黑帮的传统生意,噢,还有高利贷和军火。只可惜哈林区的人大多都是穷光蛋,买来的女人大多一个月才能回本,高级毒品销路并不好,而大麻能挣几个钱?
至于军火?这帮黑鬼出去抢劫拿把小刀就行要什么枪?
约翰前几天收到手下的财报,金融部门的赤字让他有些触目惊心,每月高达近100万的亏损,从没挣过钱!
老子放个高利贷竟然亏本?说出去怕不是要被地狱厨房那帮家伙给笑掉大牙!
翻了翻账本,大多是借了钱,然后没两天因为干架给让人打死了,或者是普通人借了钱没几天就给还上了,觉得利息太高。
前者自然是亏损的大头,后者则是赚不到钱的原因。
利息高吗?
约翰不由得想要反思一下自己哈林黑帮老大玩个高利贷都玩不转的原因。
不过,还是先把借出去的钱先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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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差不多是凌晨2点,对方选择在这个点来敲门显然不会是什么好事。
戴安娜打着哈欠,对史蒂夫说道:“你处理吧,我先睡了。”
一大一小俩姑娘明明对这件事情挺感兴趣来着?
史蒂夫摇摇头,走过去打开房门走出去。
“嘿伙计,小声点,别吵到别人?。”史蒂夫抢先说道。
“哥们儿,罗伯特在哪儿。”领头的黑人看到出来的人和照片里的罗伯特明显不太一样,还算客气的问了一句。
史蒂夫靠在门框上,觉得有些失望,等到半夜就等来个找人的:“不认识,没听过。”
“没听过?”有些不爽于史蒂夫的态度,但是难得这家伙该没有发作:“这套房子被他抵押给了我们黑手帮。”
“噢?”史蒂夫开了点兴趣,“我今天刚从房地产经纪人那里买下来,怎么说,你的意思是,这儿并不属于我咯?”
三个人面面相觑,有些拿不定主意。
显然,他们手里的合同并不合法。
老子是黑手帮,怕个毛!
咬咬牙,领头的黑人把心一横,把手伸进了兜里。